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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办公室 2026-03-31 08:59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2022106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经学院讨论研究,制定本细则。

一、分流的专业设置

参与本次分流的是2024年招生的数学类普通班学生,设置两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

二、分流模式

分流模式采取“2+2”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2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2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学习;学院于大二学年春季学期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组织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必要时参考学生学业成绩;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五学期(大三学年秋季学期)正式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三、分流依据

   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为60人,下限为25人。特殊情况,学院需和教务处商定并报学校审批。

   2.学院鼓励大类内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3.因休学、转专业等原因编入到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且已参加过分流或已确定专业的学生,不再进行分流,仍保留以前分流时或转专业时所确定的专业。

四、分流办法

1.学院根据学校年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总体安排,下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各相关专业根据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组织并指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志向与职业规划填写志愿表,要求学生填报大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并排序。学院优先考虑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结合分流情况对分流名单进行微调,调整依据以分流前学生的学业成绩为主要参考。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初步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信息公布平台(学院网站主页)、学院公告栏、班级QQ群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数学学院2024级)》报教务处审批。

3.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公室217实名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如对答复有异议,工作小组将相关情况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告,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回复。

4.学院收到学校审批的名单后,及时做好分流学生的学籍变动相应工作,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专业分流培养阶段。

五、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320日之前

学校下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文件。

教务处

331日之前

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学院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219办公室备案。

各学院

教务处

418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各学院

415日之前

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导入班级信息

各学院

教务处

4816

学院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提交《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批表》

各学院
 
教务处

427日之后

教务处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教务处

各学院

510日之后

学院汇总编班学生信息,导入学生信息

教务处

各学院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关于做好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rar 

    2. 附件2.《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pdf




广西大学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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